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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解决“三农”问题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

时间:2015-12-21 01:06:59 所属分类:畜牧 浏览量:

十六大报告把解决“三农”问题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对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作了重要部署。贯彻十六大精神,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除了经济工作本身之外,还应围绕这个中心,做好多方面的工作。本文仅就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人才队伍建设,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以

  十六大报告把解决“三农”问题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对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作了重要部署。贯彻十六大精神,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除了经济工作本身之外,还应围绕这个中心,做好多方面的工作。本文仅就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人才队伍建设,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以及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式等问题谈谈粗浅的看法。

  一、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邓小平在1992年视察南方时曾经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1]这一科学论断,指明了人才问题的重要性。农村经济要加快发展,工作千头万绪,而关键在于人才,在于培养造就一支合格的村组干部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1.要建设一支合格的村组干部队伍

  在发展农村经济中,村组干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不仅要身体力行,率先劳动致富,而且要带领本村组居民奔小康;不仅要致力于发展集体经济,还要办好学校,抓好社会治安和计划生育,处理好村民中经常发生的种种矛盾,完成上级交给的方方面面的任务。村组干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因而应具备较高的文化思想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现实的情况怎么样呢?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乡村,村组干部队伍中有相当数量的人不合格或不大合格。一是文化素质和工作能力较差,甚至存在着由文盲、半文盲担任村组干部的现象。二是工作缺乏主动性,遇事推诿,得过且过;有的甚至欺压村民,索贿受贿,侵占集体财物。三是年龄偏大,身体素质较差。凡此种种,迫切要求加强村组干部队伍的建设。在建设合格的村组干部队伍中,目前突出的问题,一是农村人才较为缺乏;二是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村民大多都乐于出外经工务商或在家埋头致富,而不愿当村组干部。

  针对上述问题,当前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选派县和乡镇党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富余干部到村支部、村委会任职,保留他们原有的级别、待遇,任职期满之后另行安排工作,优秀者可优先提拔使用。二是在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中,选拔优秀青年依程序进入公务员队伍,再派遣到村组任职。既为村组干部增加了生机与活力,也为乡镇干部队伍培养了后备力量。三是从农村中学毕业生、复员军人、外出经工务商人员中挑选人才,经考试进入市、县级党校学习,在取得大中专学历后派回本地工作。四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村组干部的经济待遇,重奖有突出贡献者,对有特殊困难的优秀干部给予较多的补贴或救济,并对村组干部的工作更多地给予理解和支持。这样,既可以调动现有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也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村组干部队伍。

  2.要重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

  目前,除少数发达地区外,农村普遍存在着专业技术人员奇缺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发展。没有科技人员的指导、示范,调整农业结构就难以收到实效;没有懂技术、会管理的人才参与,乡镇企业和村办企业就难以兴办,也难以办好。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

  建设农村专业技术人员队伍,首先,要从长远上看问题,要抓好基础性的工作,即普及义务教育。现在,农村中有相当数量的学生未读完初中,即辍学务农或外出打工,这种状况是令人担忧的。建议各级政府及教育部门对此进行认真的明察暗访,弄清问题的真实性、严重性,研究制定对策,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的执法力度。其次,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扩大大中专农林院校的办学规模,增加招生人数;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完善毕业生的分配制度。再次,做好成年农民的职业技术培训工作。建议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各类非营利性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组织专家到农村义务咨询。同时,切实抓好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工作;办好广播电视中的专题讲座节目,让农民少花钱而得到实惠。最后,鼓励城市里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青年到农村去,领办农产品加工企业,领办农场、林场、牧场、果园等,在发展农村事业中使自己也得到发展。在这方面,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并对先进典型予以大力表彰和重奖。

  二、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实现农村政治文明,既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又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保证。因为这个方面的工作搞好了,才能形成良好的农村社会秩序,实现农村政治稳定,使农民安居乐业,从而也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反之,忽视民主与法制建设,则必然滋生并激化种种矛盾,造成人际关系、尤其是干群关系紧张,上访、闹事不断,社会治安状况恶化,从而干扰和破坏农业生产、农村建设。正如邓小平所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2]

  我国农村的基层民主制度是村民民主自治。实行这一制度,要求在实践中努力做到:村组干部由村民选举产生;重大问题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制定村规民约以实现村民自我管理;村务公开以加强村民监督。实践证明,搞好村民自治可以保证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培养他们的主人翁意识,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以避免因个别人或少数人盲目决策而造成对农村建设的破坏和损失;可以使干部被置于严格的群众监督之下,以防止权力的滥用;可以密切村民与村组干部、与基层党委和政府的关系,实现政通人和。一句话,搞好村民自治有着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为了切实搞好村民民主自治,各级、尤其是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这方面工作的领导,要围绕选人、议事、监督这三个关键问题办好各种具体事情。一是在民主选举方面,要不断完善选举方法和形式,保障村民选举权的充分实现,能够把真正的人民公仆推选到村组干部的岗位上来。二是在民主决策方面,要克服“干部说了算,村民照着干”的现象,建立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重大事务让村民登上议事堂,出谋划策,集体拍板。三是在民主监督方面,村务公开是农民行使监督权的有效途径,应当尽快地、普遍地加以推行,它既能给群众一个明白,又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实行村民民主自治中,目前应特别重视村务公开这项工作。许多地方发生的集体上访、闹事甚至恶性事件,都与村务不公开、特别是财务不公开有关系。为什么不公开呢?有的是不想公开,村组干部或是没有认识到公开的必要性,认为无关紧要;或是怕麻烦,怕解释不清。也有的是不愿意公开,迎来送往,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等,时下已成为一些地方的惯例,如果把这些费用公布出来,既惹怒村民,也得罪四面八方。还有的是不敢公开,有些村组财务管理混乱,干部本身存在着贪污挪用公款、侵占集体财物的问题,一旦公开,则要受到查办。因此,乡镇党委要加强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这方面的工作制度并坚持加以执行。

  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不仅要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而且要加强法制建设。目前在农村一些地方,村民对某些干部的专制腐败行为缺乏约束力,甚至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另一方面,干部对某些村民的无政府主义行为也缺乏有力手段来约束,村组干部挨骂挨打的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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