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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先验偶然命题的批判与辩护

时间:2015-12-20 21:31:01 所属分类:逻辑学 浏览量:

从哲学的观念看,必然与偶然、先验与后验、分析与综合这三组概念常用来说明和刻画命题(陈述)、知识的性质或状态。逻辑经验论者认为:分析命题是先验必然命题,综合命题是后验偶然命题。更多的哲学家认为:必然性导致先验性,偶然性源自经验(后验性)。 美

  从哲学的观念看,“必然”与“偶然”、“先验”与“后验”、“分析”与“综合”这三组概念常用来说明和刻画命题(陈述)、知识的性质或状态。逻辑经验论者认为:分析命题是先验必然命题,综合命题是后验偶然命题。更多的哲学家认为:必然性导致先验性,偶然性源自经验(后验性)。

  美国着名逻辑学家索尔·克里普克(Saul A. Kripke)认为,“必然”与“偶然”涉及事物的存在方式和状态,属于本体论(形而上学);“先验”与“后验”关系人们获取知识的方式,属于认识论;而“分析”与“综合”和语词的意义相关,属于语言论(语言哲学)。因此,他强调“先验命题”与“必然命题”两个概念的外延不是全同关系,而“后验命题”与“偶然命题”的关系同样如此,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先验偶然命题和后验必然命题的观点。关于他的先验偶然命题的观点,我们将从正反两个方面批判性地加以考察。

  一、先验偶然命题

  克里普克主要通过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的“巴黎的标准米尺”的例子来论证他的先验偶然命题:“巴黎的标准米尺是一米长”。如果一米就是S的长度且S指巴黎的某根棍子或杆子,那么“棍子S是一米长”。显然“棍子S在时间T0时是一米长”比“棍子S是一米长”更精确化。他驳斥了“棍子S在时间T0时是一米长”是一个必然真理的观点。他说:“在我看来,没有任何理由可得出这个结论,即使是对于上述使用‘一米’的定义的人也是如此。因为他对这个定义的使用并没有给出他称之为‘米’的那种东西的意义,只是确定它的指称而已(对于象长度单位这样一个抽象的东西来说,指称的概念可能是不清楚的。但是让我们假定,这个概念就目前的目的来说已足够清楚了)。他用这个概念来确定指称。他想标示出某一段长度。他以某种偶然的特性来标示它,即有这么长的一根棍子。其他的人能以另一个偶然的特性来标示同一个指称。然而不管怎样,即使他用这个来确定他的长度标准,即一米的指称,他仍然能够说,‘如果在时间T0时给这个根棍子加热,那么在时间T0时棍子S就不会是一米长了。’”

  “一米”和“S在时间T0时的长度”的显而易见的区别在于:一米是一个严格指示词,要严格指示在所有可能世界中的某个长度,这个长度在实际世界中碰巧是棍子S在时间T0时的长度;S在时间T0时的长度是一个非严格指示词,它并不严格地指示任何东西。在某些非真实的情况下,如果对棍子施加各种不同的力(如压力或张力),它就有可能变短或变长。他进一步强调:“在这个非真实的陈述和把一米定义为‘在时间T0时S的长度’之间没有什么矛盾,因为如对这个‘定义’作适当的解释,它就不是意指‘一米’这个短语与‘在时间T0时S的长度’是同义的(即使是在谈论非真实的情形时也是如此),而是意指,我们已通过规定‘一米’是一个关于某个事实上正是在时间T0时S的长度的严格指示词确定了‘一米’这个短语的指称。因此,这种做法并不能使S在时间T0时是一米长这一点成为必然真理。”

  从克里普克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如果用“棍子S在时间T0时的长度”定义“一米”的话,那么它只能是一个指称定义,而不可能是一个意义定义,而指称定义不是必然真理,而是偶然真理;一米在每一可能世界中要严格指示某个确定的长度,而S在时间T0时的长度并不严格指示任何东西。基于以上两点论述,他反驳了“棍子S在时间T0时是一米长”是一个必然真理的看法,因此“棍子S在时间T0时是一米长”是一个偶然命题。

  “在时间T0时棍子S是一米长”对于最初确定米制的人的认识论价值在什么地方呢?他认为:“这似乎就指他先验地认识了它。因为,如果他用棍子S确定‘一米’这个术语的指称,那么作为这种‘定义’的结果(这个定义不是一个缩写的定义或者一个同义的定义),他就是未经进一步研究而自动地知道了S是一米长。另一方面,即使把S当作一米的标准来使用,如果把‘一米’当作一个严格的指示词来看待,那么‘S是一米长’的形而上学状态也是一个偶然陈述的状态,因为,在施以适当的压力和张力加热或冷却的情况下,S甚至在时间T0时也会不等于一米的长度(‘在海平线上水的沸点为100℃’这样的陈述也可以有类似的情况)。”

  从他的这段论述我们可以得出,“棍子S在时间T0时是一米长”对于最初确定米制的人来说是先验的。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点理由可以说他并没有论述清楚:一是为什么对于最初确定米制的人来说不经过进一步研究就能够自动知道S是一米长,他如何能够先验地认识到;二是在克里普克的另一方面的论述中他并不是为先验命题辩护而是为偶然命题辩护。

  综上所述,克里普克一方面从本体论的角度论证“巴黎的标准米尺”不是一个必然真理,而是一个偶然真理;另一方面从认识论的视角论证“巴黎的标准米尺”是一个先验命题。通过这两方面的论证得出“巴黎的标准米尺”是一个先验偶然命题这个结论,这就扞卫了他的先验偶然命题的观点。对于他的先验偶然命题的理论,国内逻辑学界持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或对之进行猛烈批判,或为之进行辩护。

  二、关于先验偶然命题的批判

  批判克里普克的先验偶然命题的观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认为他的先验偶然命题的观点是因为混淆了语词与世界的关系,根本不存在先验偶然命题,如张海澎等。二是认为他所举的例子不是先验偶然命题的适当例证,进而否认他的观点,代表人物有陈波等。

  为了简便起见,我们将着重考察张海澎是如何批判克里普克关于“棍子S在时间T0时是一米长”是一个先验偶然真理的观点。在克里普克看来,“语句M”(即“S在时间T0时的长度是1米”)是偶然命题。这是因为在其他可能世界中,“S的长度”(即“S在时间T0时的长度”)可能不是1米。然而,在其他可能世界中我们以何种方式知道S的长度是不是1米?张海澎认为:“答案当然是‘量一量’。但这时语句M就不再是先验的而是后验的了。这时,语句M不再是定义,我们不再以‘S的长度’定义‘1米’,而是已经有另外的关于1米的标准,并以此标准来量度S的长度。可见语句M有歧义,必须首先厘清其意义。”

  怎样厘清语句M的意义呢?首先设W是由W1,W2,Wi…所有可能世界构成的集合,其中,W1为现实世界。在W1中,S的长度是S1,且S1=1米;在Wi(i≠1)中,S的长度是Si,Si可以是任意的长度。当我们在某个可能世界里以某物来确定1米时,是以此物在这个可能世界中的长度来确定的。由于在不同的可能世界W1,W2,Wi…中,S的长度S1,S2,Si…可能不同,因此语句M作为1米的定义,在不同的可能世界里说出时,可能表达了不同的定义。当我们在某个可能的世界Wi说出语句M时,语句M的意思就是“在Wi中S的长度是1米”或“Si的长度是1米”。随着可能世界Wi的不同,语句M的意义也就不同。因此,如果要确保语句M在所有可能的世界里都是先验的定义,那么“1米”就不能作严格指示词使用。在不同的可能世界中,1米的长度可能随着语句M作为1米的不同定义而改变。但作为1米的定义,语句M在所有可能世界中都为真。在这个意义上语句M是先验必然真理。

  但是如果认为作为严格指示词的“1米”在每一可能世界里的指称长度都是相同的,那么显然在S的长度不等于1米的可能世界中,语句M不再是1米的定义,要想保证语句M在任一可能世界中都是先验的定义,不得已只有改写语句M,以此确保它在每一可能世界中的意义保持相同。作为确定1米定义的语句M意指“S在W1的长度为1米”。为什么要特别强调W1呢?这是因为1米是在现实世界即W1中被确定的,也就是说我们是以S1长度来确定1米而不是以S的长度来确定。如果不指明现实世界,我们既无法确定1米,更不可能知道1米有多长。语句M作为确定1米的定义必须保证在所有可能世界里都为真。因为无论在哪一个可能的世界Wi中,S在W1的长度总是1米。换句话讲,“S在W1的长度”和“1米”都是严格指示词,根据克里普克的观点,如果两个严格指示词的等同是真的那么必然是真的。因此,如果语句M是先验命题,那么它是必然命题而不是偶然命题;如果将语句M理解为陈述一个经验事实,我们就没有必要改写它。这是因为在任一可能世界中,它所陈述的事件是相同的,即S的长度是1米。但是随着在不同可能世界中的经验事实的不同,“S的长度是1米”这句话的意义也就不同。也就是说,我们在任何一个可能世界Wi中说出语句M时,它就在陈述S在这个世界Wi中的长度。如此看来,“S的长度”与“S在W1中的长度”的意义是不同的,而且前者是非严格指示词而后者是严格指示词。在W1中,S的长度一定是1米,否则它就不是在W1中,这是我们规定了的。

  通过以上的论述,张海澎的结论是:“当克里普克说某句子是先验真理或必然真理时,他把这个句子的意义解释成陈述了关于意义的真理或关于词语的用法;而当他说此同一个句子又是偶然真理或后验真理时,他又把这个句子的意义解释成陈述了关于事实的真理或关于世界的情形。因此,当他说某个语句是先验偶然真理或后验必然真理时,他在这两个不同层次的意义之间游移摆动,将这个句子的不同意思混为一谈。他混淆了词语和世界。”

  我们认为,以语词与世界的关系为进路,张海澎对克里普克的先验偶然真理进行了强有力地驳斥,其语理分析和逻辑分析皆十分严谨。然而,令人十分惊讶的是,扞卫先验偶然命题理论的学者居然对此没有进行直接地反驳,甚至连间接地批判也没有。

  陈波对克里普克先验偶然命题的批判主要集中在“棍子S在时间t0时是一米长”以及“海王星是造成……如此这般误差的那个行星”这两个例子。我们将重点考察陈波如何对克里普克用“巴黎标准米尺”论证其先验偶然命题的观点进行批判,尤其是关于克里普克认为“棍子S在时间t0时是一米长”(简称“一米命题”)是一个先验偶然命题的例子的分析论证。一方面陈波对一米命题是偶然命题进行了批判,另一方面他对一米命题是先验命题进行了反驳,因此,他认为一米命题不可能是先验偶然命题。

  陈波从一米的定义入手对一米命题是偶然命题进行了猛烈批判。他认为克里普克对一米命题的讨论基于对“一米”的定义:“我们可以通过规定,一米就是在一个确定的时间t0时S的长度,来使该定义更加精确。”

  于是就有:D1 一米= df棍子S在时间t0时的长度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给出意义和确定指称这两种不同方式来定义“一米”。显然D1没有给出“一米”的意义,这是因为定义项不是被定义项的同义语抑或缩写,而只不过是用来确定它的所指方式。换言之,毫无疑问,即便是在最初确定米制的人看来:如果他在t0时对那根棍子加热的话,那么棍子S不会是一米长。另一方面,定义项与被定义项之间存在直观上的差别,前者是非严格指示词而后者是严格指示词。克里普克正是从这两个方面来论证一米命题是偶然命题。

  陈波对这两个方面的论证进行了争锋相对地批判。就指称定义而言,他坚持认为如果用“棍子S在时间t0时的长度”来定义“一米”的话,则它们的指称长度应该永远相同,而两者的长度不一致的情况就不会出现。也就是说,无论S在时间t0时的长度是多少,我们都应该用它来定义一米;或者用一米来指称这个长度。D1因而被严格化为:D2 一米= df棍子S在时间t0时的长度,无论该长度是多少。

  克里普克进一步解释了一米的定义:D3 一米= df面前这根棍子S在当前时间t0、当前环境条件下的长度。

  这是对D1的第二种理解方式。陈波认为,在D3中,定义项不是一个变量,而是确定的,因此被定义项也应该指称一个确定的长度。而克里普克对D1的理解是错误的,因为他完全忽略了那根棍子S当时所处的环境条件。就实际情况而言,我们显然不会用“一米”去指称S在当下时间t0时在任意的环境条件下的长度,而是指它在当前的环境条件下的长度。这两者之间有根本的区别:前者指的是不确定的长度,它是一个变量;而后者指称一个确定的长度,它是一个常量。

  如果要严格陈述的话,则D3就应该进一步精确化为:D4 一米= df棍子S在时间t0、地点p0、温度w0、湿度s0、压力y0等环境条件下的长度。

  而且陈波特别强调关于“一米”的指称定义本身就应该如此。假如我们按照“一米”的精确定义D2和D4,就必然不会出现克里普克所设想的那些使棍子S在时间t0的长度不等于一米的情况。

  “S在时间t0时的长度”不是一个常量而是一个变量,它是非严格指示词,这一点是无可争议的。如果我们采纳关于“一米”的定义D2的话,定义项和被定义项都是非严格指示词。当然,我们可以采纳定义D4,使作为定义项的那个摹状词精确化为“棍子S在时间t0、地点p0、温度w0、湿度s0、压力y0等环境条件下的长度”,因而定义项就变成了一个严格指示词。那么,由它定义的“一米”也固定地指称那个特定的长度,成为严格指示词。按照D2,定义的两端都是非严格指示词;依据D4,定义的两端都是严格指示词。在这两种情况下,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不会出现定义的一端是非严格指示词而另一端是严格指示词的情况。陈波进一步分析到:“克里普克的智力游戏的关键之处在于,他所陈述的‘一米’定义D1是如此不严格和不精确,其中定义项‘S在时间t0时的长度’并不指称任何确定的长度,却说由它可以定义出一个指称固定长度的短语‘一米’。由一个变量怎么能够定义出一个常量!?令我迷惑不解的是:对于如此简单的道理,人们(包括克里普克理论的赞成者和反对者)为什么都视而不见?为什么在我所看到的文献中没有人提及这一点?”

  其次,陈波驳斥了一米命题是先验命题的观点。在克里普克看来,一米命题是先验命题的根据是“一米”的指称定义。并且他还强调:“在我的演讲中将始终用‘先验的’这个术语来构造其真值是从确定指称的‘定义’中先验地得出的陈述。”

  陈波认为,如果根据定义D1来引入“一米”的话,被定义项就不会指称一个确定的长度。就如同我们将“一米”定义为“某人的身高”,例如张三。为了确定“一米”有多长,我们只有先固定“张三的身高”。倘若“张三的身高”既可以指婴儿时张三的身高,也可以指青少年时张三的身高,还可以指中老年时张三的身高,那么 “张三的身高”就是一个变量,是一个非严格指示词。由该定义引入的“一米”也是一个变量,同样是一个非严格指示词。因而,我们就不能根据定义D1自动地知道“棍子S在t0时是一米长”,该命题不是先验命题。

  陈波还进一步分析到:与D1不同,如果依据定义D2,那么一米命题是先验的。然而克里普克的先验性的根据并不是D2,而是D1。命题D4也是先验命题,只不过其先验性是相对的,它是相对于定义D4而言。可是,令人遗憾的是克里普克所说的先验命题也不是这个命题,而是另外一个命题“棍子S在时间t0时是一米长”。而“棍子S在时间t0时的长度”在不同的情景下指称一个变化着的长度,并非指称由严格化的摹状词“S在时间t0、地点p0、温度w0、湿度s0、压力y0等环境条件下的长度”所确定的“一米”。由此可知,“棍子S在时间t0时是一米长”这个命题也不是先验的。

  陈波得出的结论是:命题D1无论在哪一种意义上都不可能既是先验的又是偶然的,它不是先验偶然命题。我们认为,陈波指出了克里普克关于先验偶然命题的观点的所有论据不能为他的论证提供支撑作用,为进一步推翻其先验偶然命题的观点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关于先验偶然命题的辩护

  龙小平、刘叶涛对克里普克的先验偶然命题的观点进行了辩护:龙小平从克里普克关于先验偶然命题成立的两条理由出发进行深入分析,对“巴黎标准尺是一米长”既不是偶然命题也不是先验命题的观点进行了反驳;刘叶涛对“巴黎米尺”在什么情况下是先验命题进行了具体分析,指出即使“巴黎米尺”作为先验偶然命题的例证是不合适的,也推不出克里普克所例证的先验偶然命题的观点是不正确的这个结论。

  首先,龙小平指出陈波在《逻辑哲学》(2005)中关于“巴黎标准尺是一米长”不是一个偶然命题的看法显然是曲解了克里普克的原意。他论证到:“‘一米’作为一个严格指示词,在这里并不因为它在不同的可能世界指示一个相同的长度,实际上它不可能指示相同的长度。这一点克里普克是清楚的。而是因为‘一米’是一个专名,因而是一个严格指示词,其实,克里普克在谈到‘一米’严格指示在所有可能世界中的一个确定的长度时,还附加了一句‘这个长度在实际世界中凑巧是棍子S在时间t0时的长度’。可见,克里普克的‘‘一米’指示一个确定的长度’,就他的意思而言,并不是一个在所有可能世界里都不变的长度,而是变化的长度,它随棍子S的变化而变化。一米的长度在不同可能世界可能不同,但尽管它的长度不同,它都叫‘一米’,是一个作为严格指示词的专名。”

  陈波的错误在于:将一米严格指示在任一可能世界里的一个确定的长度理解为在所有可能世界中这个长度都是相同的,没有看见这个长度在现实中刚好是棍子S在时间t0时的长度这个说明。龙小平进一步指出:“否认‘巴黎的标准尺是一米长’是一个偶然命题的看法还存在一个根本的问题,那就是:没有区分‘给出一个表达式的意义’的定义和‘确定表达式的指称’的定义,其实这两种给出定义的方式有着重要的区别。”

  因为意义定义具有必然性,它的意义不会随着可能世界的不同而发生改变;而指称定义不是必然的而是偶然的,它是凭借某种偶然属性进行定义,不同人的可能根据不同的偶然属性来进行指称定义。因而,陈波的看法混淆了意义定义和指称定义,误把指称定义当作意义定义。

  其次,龙小平对“S在时间t0时是一米长”是一个先验命题的观点进行了辩护。他强调对于“先验的”这个概念的理解因人而异,然而不可否认的是,D1是一个先验命题。因为先验真理是独立于任何经验的,它是相对于人类的认识来看的,而不是相对于每一个人来讲的。在没有“巴黎的标准米尺”的情形下,我们无论如何不能凭借经验获取D1的认识。可见,D1就是一个语义公设,凭借经验无法获得。那么,对于包括琼斯在内的任何人而言,D1都是一个先验真理。

  从以上论述可见,一方面龙小平强调陈波对克里普克的论证的一个误解就是一米在所有可能世界里指称一个确定的长度等同于它在所有可能世界中指称相同的长度;还明确指出陈波没有看到意义定义和指称定义之间存在的重要区别。基于这两点理由,龙小平为D1是一个偶然命题进行了辩护。另一方面他强调D1是一个语义公设,它不可能是通过经验获得,因而是一个先验命题。我们认为,虽然龙小平对克里普克的先验偶然命题进行了辩护,但是从陈波对D1是一个先验偶然命题的批判中可知,他显然知道“给出一个表达式的意义”的定义和“确定表达式的指称”的定义二者之间区别。而且还深入细致地分析论证了克里普克关于D1的指称定义中存在的问题所在。我们反而认为,龙小平并没有对“语义共设”以及“D1是一个语义公设”进行合理论证,削弱了其辩护的力量。

  刘叶涛首先肯定了王希勇、陈波对批判巴黎米尺作为先验偶然命题的恰当例证的合理性。其次,对“巴黎米尺”在什么情况下是先验命题进行了具体分析,他认为:“‘一米是S在时间t0、地点p0、温度w0、湿度s0、压力y0等条件下的长度’是否是先验的呢?设想,出于统一度量衡的需要,一些科学家指着S,通过‘S在时间t0、地点p0、温度w0、湿度s0、压力y0等条件下的长度’这一摹状词引入了‘一米’的指称。这就是‘一米’的最初命名仪式上发生的事。这里既有实指又有摹状。

  对于使用该摹状词定义‘一米’的科学家来说,‘S在时间t0、地点p0、温度w0、湿度s0、压力y0等条件下的长度是一米’是一个后验命题,因为这个‘定义’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经验。但对于未经历最初命名仪式的大多数认知者来说,当被问到一米有多长时,他们可以回答:‘有人已经规定好了,就是那根棍子在那个时刻、那个地点、那个温度、那个湿度、那个压力下的长度。’摹状词所起的作用只是确定‘一米’的指称,对他们来说,这个命题是先验的。”

  在这段引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对于最初确定米制的人来讲,它是一个后验命题而不是先验命题;对于没有确定米制的人而言,它就成了一个先验命题。最后,他指出,即便是作为先验偶然命题的根据是不恰当的,也不意味着克里普克的先验偶然命题的观点是错误的。实际上,适当的例证是普遍存在的。

  我们认为,一方面刘叶涛肯定了巴黎米尺不是克里普克先验偶然命题的观点成立的适当例证。

  另一方面,他还是为克里普克的先验偶然命题的观点进行了扞卫。因为,从论证的角度来看,巴黎米尺只是作为先验偶然命题观点的论据而存在,陈波只是证明了论据不真实,但是论据不真实并不意味着观点不正确,也就是说并不意味着克里普克的先验偶然命题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刘叶涛坚持认为克里普克的先验偶然命题的适当例证是普遍存在的,然而,让我们感到遗憾地是他没有指出任何一个令人信服的关于先验偶然命题。

  参考文献:

  [1]陈波.存在“先验偶然命题”和“后验必然命题”吗(上)——对克里普克知识论的批评[J].学术月刊,2010(:8).  [2]索尔·克里普克.命名与必然性[M].梅文,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  [3]Kripke, Saul. Naming and Necessity[M].Paperback Edition, Oxford, UK:Blackwell Publishing, 1981.  [4]张海澎.语词与世界的混淆——驳克里普克的先验偶然真理与后验必然真理[J].社会科学:1999:(10).  [5]龙小平.对克里普克先验偶然命题的辩护[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6]王希勇“.标准米尺是一米长”是先天的偶然真理吗?[J].哲学研究,1996(,12):44-50.  [7]刘叶涛.先验偶然真理理论探究——论克里普克对康德的发展[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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