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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性之发生的相关范畴及其内在逻辑

时间:2015-12-20 21:35:49 所属分类:逻辑学 浏览量:

自然科学把这些命题当作悖理的文字游戏、当作自相矛盾的胡说干脆抛在一旁,并且在理论上一方面坚持沃尔弗式的形而上学的空虚思想,认为一个事物不是偶然的,就是必然的,但是不能同时既是偶然的,又是必然的,另一方面,又坚持同样思想空虚的机械的决定论,在一般意

  自然科学把这些命题当作悖理的文字游戏、当作自相矛盾的胡说干脆抛在一旁,并且在理论上一方面坚持沃尔弗式的形而上学的空虚思想,认为一个事物不是偶然的,就是必然的,但是不能同时既是偶然的,又是必然的,另一方面,又坚持同样思想空虚的机械的决定论,在一般意义上在口头上否认偶然性,而在每一特定场合实际上又承认这种偶然性."然而偶然性到底是怎样发生的呢?它都和什么条件、哪些范畴有关系呢?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是怎样的呢?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作出分析.

  一、偶然性的现象学还原

  为了获得偶然性的本质,我不得不先悬置偶然性作为存在的本身,以便于我直观其现象,最终通过现象进入偶然性的本质世界.邓晓芒教授认为",悬置不是限制了、而是扩大了哲学考察的范围:想象、幻想、情感、信念、希望、意志、活动,当然也包括认知和逻辑,都在"直观"的名义下成了理性考察的艾多斯.它们与科学经验(感觉、印象、知觉、概念、判断、推理)根本上处在了同一层次,只有直观处于更本源的层次."[1]

  由此可见,本质在现象世界中,为了认识本质必须还原偶然性得以发生的第一现场.现实生活中偶然性事件无处不在,为了更原始地认识偶然性本身,本人通过如下现象实例来直观和反思意外事件的偶然性原貌.

  例如:小李明天从广州坐火车去北京考试,上火车后他座位边上的乘客是小张,对面的乘客是小红,其中,小张是小李以前认识的人,小红是陌生人.现在,可以说小李在火车上遇见小张是意外的偶然,遇见小红是正常的必然.

  那么,这个偶然是怎样发生的?都和哪些因素有关?这些因素之间有什么联系呢?

  首先,事件中的主体为:小明,小张,小红.潜在主体为在时间上、空间上和事件上相近相似的任何其他人.时空条件为:今天,明天,火车上相遇时刻.事件条件:小李考试,小张暂未知,小红暂未知.这是意外事件发生的基本现象条件.

  其次,事件中主体都具有正常的意识条件,即小明,小张,小红都是有正常的意识能力和行动能力,能反思自己的行为并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最后,小李在火车上与熟人小张和对面陌生人,在特定的时间自然(时间流中目的自我实现)发生.

  在对此事件偶然性的现象描述之后,作为具有认识和反思能力的主体,对现象过程的直观还原和先验还原后,发现在这个偶然性后面站着必然发生此事件的确定性因素和逻辑.以下论述的偶然性相关范畴和逻辑适用于时空中偶然性之共在.

  二、偶然性之发生的相关范畴

  (一)时空共占

  任何事件的发生都以时空为先天条件,事件相对于主体的意识一定有对应的时空坐标.康德说":空间被看作是现象的可能性条件,它必然成为外部现象的基础"[2].时空是主体存在和发展的场所,一切必然和偶然的事件都在时空场所内发生.在现实生活的交往活动中,不同的主体会发生时空共占,即在同一时间段和同一空间,不同的主体为了自身的目的实现通过时空共占来完成.康德说":时间是为一切直观奠定基础的一个必然现象,只有在时间中现象的一切现实性才是可能"[3].时空共占是不同主体无意识地进入而发生,在事件完成后自然中止的一种虚拟实在.

  如上例,小李明天从广州坐火车去北京,遇到熟人小张和陌生人小红,这里的时间共占可以描述为,从小明决定并行动开始到火车开出的这段时间,从小明的出发地到火车上这段空间范围,有小张和小红潜在地共占,就是说这个时间段和空间范围是在火车上相遇的先天条件,没有这个时空共占,小李和小张地偶然相遇不可能发生.

  时空是单个主体存在和发展的空间,而时空共占是不同主体交往活动偶然性发生的必然条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为什么会是这几个主体而不是那几个主体对该段时空进行共占?即为什么会是小李、小张和小红的偶然相遇而不是别人?这个问题由相似需求决定.

  (二)相似需求

  此文所指相似需求,不是指主体间最终目的的需求相似,而是指在不同主体目的实现过程中的任何相似因素(时空共占除外),因为潜在地对若干因素的需要才能发生偶然性,所以本文对不同主体目的实现除时空共占之外的相似因素称谓相似需求.

  如上例,小李去北京考试,小张去北京办事,小红去北京办事,虽然他们三人并不知道对方去北京具体办什么事,但是,他们共有两个相似的需求,一是他们要办成的事必须在北京处理或者是经停北京.二是他们当前从广州出发最符合理性原则.在北京办事、经停北京和从广州出发是三人潜在的偶然性的相似需求,没有这个相似需求,三人不会在火车上偶然相遇.

  虽然本文通过对例子地分析来说明偶然性发生,而实际上在未来要发生的偶然性事件中,相似需求作为先天的因素在相关主体意识中,在目的指引下自动形成并等待实现.

  (三)意志行动

  事件之所以发生在于主体的意志行动,把主体的潜在目的通过意志变成一种具体自实现的决定,并付诸于实际行动才有可能按主体的需要发生并产生预期的效果.意志行动是由潜在变为现实的运动.偶然性地发生对主体的意志行动具有破坏性的重建和修正作用.偶然性的发生是一种现实事件,任何事件的发生有赖于主体的意志行动.

  如上例,小李考试的需要,小张去北京办事,小红去北京办事,作为三人去北京办事的需要,必须转化为三人的意志行动,这种转化需要符合近期最佳利益的原则.很显然,既是有时空共占,相似需求,但没有转化为现实的意志行动,三人火车相遇也不会发生.

  主体需要转化为主体意识行动,受个体近期最佳利益需要地支配,即个体利益需要的紧迫性,那怕是仅有的随机非理性欲望,只要个体需要具有符合主体最佳利益的紧迫性,这个转化的发生便具有一定的必然性.这个原则本身符合主体的自然本性倾向.主体意识行动一旦开始,事件发生的偶然性便有了可能性.

  (四)相关意外

  在偶然性发生的过程中,可能出现与待发生的偶然性相关的其它意外事件,我称之为相关意外.既然偶然事件已经发生,在发生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意外并不影响偶然性地产生.之所以要谈相关意外是为了说明偶然性之发生的抗干扰性和相关意外的辅助作用.

  如上例,如果小李在去火车站的途中,丢失了钱包,丢失了车票,帮助了一个迷路的小孩等,这些相关意外的发生可能对小李与小张、小红的相遇产生正面或者负面的影响,但只要小李与小张、小红的相遇发生,便说明了相关意外的插曲作用.同时,也说明了一个偶然性与另一个偶然性之间的相互作用.这些相关意外如果称之为偶然性,同样可以用以上范畴进行分析.

  相关意外本身属于偶然性范畴,但在反思到的偶然性之发生中,它们只是作为偶然性发生的一个因素,虽然不起决定性作用,但它推动或延缓着偶然性地发生.可见,偶然性之发生本身内含着未知的偶然性,相关意外之所以相关,就是因为它和反思的偶然性具有某种可分析的联系.

  三、偶然性之发生的内在逻辑

  偶然性之发生作为一种经验领域内的事件,具有可分析性和论证性.上面论述了偶然性之发生的相关范畴,这些范畴之间是什么联系?它们和偶然性本身有什么联系呢?实际上对偶然性的研究主要在于寻找偶然性的可靠经验系数,即寻找偶然性发生的决定性参数.

  时空共占作为偶然性之发生的先验前提对主体具有确定性,任何一个偶然性事件都有对应的时空坐标,即它是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发生的特定事件.因为偶然性事件在主体的意识之外,所以对时空共占没有可预期的计算,但是,主体可以有宏观的估计.

  如上例,小李不能对在火车上遇见熟人小张和陌生人小红进行理性计算,但可以做宏观预测,即他有可能在出发到火车上这个时空范围可以遇见某人,但不可计算特定时空的特定人和事件.

  主体当前所在时空的共性,适用于偶然性之发生理性计算.比如,小李明天从广州出发,那么关于明天广州的一切存在特性适用于偶然性理性计算,比如天气状况、火车站环境、南方文明、社会秩序等.尽管这些主体时空的共性不起决定作用,但对偶然性的发生有相关间接影响,在具体的理性算计中可以列举可能的主体时空变量来做权衡.可见,时空共占是分析偶然性之发生的客观前提和计算起点.

  如果说时空共占是偶然性之发生的先天前提,那么相似需求可以说算是它的关键环节.时空共占说明的是偶然性事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的问题,而相似需求要说明的是为什么会这样发生的问题.因为不同主体有着不为他人所遇见的潜在相似需求,这为偶然性事件的发生埋下了种子.如果说时空共占是客观可分析的,那么相似需求可以说是主观可分析的,同样不具有准确的理性算计,可做主体性格分析和近期最佳利益分析.

  如上例,小李,小张,小红同在广州、同去北京,这除了客观上的相似时空需要(广州),还有主观的相似需要(北京)作为火车上相遇的条件,遇见陌生人小红是正常的必然,但遇见熟人小张是偶然性的,这与小张和小李的过往经历和潜在的最佳期望利益有一定的联系.

  偶然性之发生的相似需求与不同主体的性格结构和近期潜在利益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即在利益的路径需要上和性格结构上有一定的潜在联系,相同性格结构和近期最佳利益一致的不同主体发生偶然性的可能性要大于在这两个方面不同的主体.性格结构相近的主体在实现目的的路径选择和方法判断上会有一定的趋同性,这是增加偶然性事件发生潜在可能性的关键性因素.

  意志行动在于把主体的目的变为可执行的决定和具体的行动落实.有了潜在相同的时空共占和相似需求,如果主体并有将其转换为意志决定和具体行动,偶然性之发生就没有了现实可能性,只是悬挂在空中的幻想.

  如上例,小李,小张,小红只要按照自己的计划,一步一步的落实才有可能在火车上相遇,如果任何一个人只是想象一下,并没有落实的决定和行动,在火车上的相遇是不可能的,甚至不至于到火车上等.

  由此可见,意志行动是偶然性发生现实可能性的必要条件,偶然性事件的发生依赖于主体的意志和行动.有句话说的好:"与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事",这是思想力求变为现实的必要条件,没有意志和主体的行动,一切可能性都将永远是意识内的想象.

  相关意外本身内含于偶然性之中,是偶然性之发生的偶性催化剂.它是偶然性事件发生之中的插曲,起着润色和促成偶然性完成的作用.有些偶然性事件是有一连串的相关意外组成,这些内含于偶然性事件的相关意外,成了偶然性本身的内在环节.对于这些相关意外可以做独立偶然性分析,也可以作为整体偶然性的因素和环节分析.偶然性之发生的相关范畴和逻辑适用于相关意外的偶然性分析.相关意外超出整体偶然性之内涵,可独立为其它偶然性事件.可以对相关意外做独立或者是循环分析.

  [参 考 文 献]

  [1]邓晓芒.胡塞尔现象学导引[J].中州学刊,1996,(06):68.

  [2]康 德.邓晓芒译.杨祖陶校.纯粹理性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8.

  [3]康 德,邓晓芒译.杨祖陶校.纯粹理性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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