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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表达、分化及整合:再论“经济人”、“道德人”问题

时间:2015-12-20 19:29:52 所属分类:伦理学 浏览量:

[摘要]“经济人”、“道德人”的问题是理论界长期以来颇为关注的话题。从利益这一独特视角出发,对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人”、“道德人”话题进行考察论证,便可以发现:“经济人”、“道德人”本质上只是利益的两种不同的表达方式;“经济人”、“道德人”的

[摘要]“经济人”、“道德人”的问题是理论界长期以来颇为关注的话题。从利益这一独特视角出发,对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人”、“道德人”话题进行考察论证,便可以发现:“经济人”、“道德人”本质上只是利益的两种不同的表达方式;“经济人”、“道德人”的割裂是促使利益分化对立的直接根源;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并达到最优化——即利益的整合,就必须构建起“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内在统一关系。
  [关键词]利益;“经济人”;“道德人”
  
  “经济人”、“道德人”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日愈巩固完善的今天,是一个弥久日新的话题,人们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对其进行了深入探讨、分析,揭示了两者间内在的辩证关系。本文拟从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当代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人”、“道德人”话题进行考察论证,以求找出两者间交互作用、交互影响的内在关系。
  
  一、利益的表达:“经济人”、“道德人”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已成为经济生活的主流与历史趋势,同传统的自然经济、计划经济相比,市场经济摆脱了个体谋利的道德禁忌和社会禁锢,其利益导向的价值功能表现出了惊人的生命力、支配力,追求与实现自我利益最大化已成为市场经济社会中人的基本存在方式。
  利益问题,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一般而言,利益是指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特别是在一定的经济关系中,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创造、占有、享用物质对象的一种积极主动关系。在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发展实际上是人类以利益为支点并在其实现形式上逐步拓展的过程。利益需求的满足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前提,人们利益需求的满足程度是衡量社会发展水平的尺度之一。马克思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个体生命始终都是围绕利益展开的,利益如空气,存在于人类实践的每时每刻,无论人的政治活动、经济活动、文化活动、交往活动,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动因。从本质上讲,人类社会关系的形成是人类在其漫长的历史中所进行的利益实践的产物。现存的每种社会关系都在这种利益实践活动中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历史发展过程,从而形成了今天严密浩繁的社会关系之网。比如,人类自原始低级的自然经济形态关系发展到今日现代高级的商品经济形态,其背后的推动力,无疑即是利益需求这根魔杖。社会关系形成、发展的动力源是利益,而这种利益需求是真实沉淀于从事着社会实践活动的各生命主体之内的。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人的本质是各种利益关系的总和,现象界纷纭繁杂的种种社会关系不过是利益的不同外显形式,它们体现着利益的现实目的性与历史目的性的统一。
  因此,作为社会经济关系与道德关系人格化表征的“经济人”、“道德人”,本质上也只是利益的两种不同的表达方式。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作为利益决定性方面的物质利益,首先表现为经济关系,“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作为利益表现出来”。人的生存与发展首先诉求于经济基础,社会主体间的经济交往构成了社会关系的基干,人们不断膨胀的利益需求,促进了经济关系的日趋深入复杂,而这种日愈发展完善的经济关系,反过来又激发了人更大的利益欲求,“经济人”是利益在经济关系上的一种人格化形式。
  伦理道德关系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殊关系,它是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风俗习惯,来调整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道德关系的形成起源于人类的利益实践活动,而它反过来又调节着人类在利益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利益冲突、利益矛盾,以达到社会主体利益实现的合理化、和谐化、最优化。随着人类利益实现方式、形态的不断演化、提升,道德关系也在不断变换着自己的实践内涵,“道德人”的界定亦呈现出不同的理论解读形态,这从本质上也表明了“道德人”是利益在伦理道德关系中的人格化表现。观念同旧的经济体制遭遇了同样的命运。由于市场经济的求利本性,每一个社会主体只有在个人利益最大实现的基础上,才能在激烈竞争的社会中完好地生存与发展。不求利益,即遭市场机制的无情淘汰,因而“个人至上”、“利益至上”,成为个人不得不接受的“绝对律令”。从而导致了社会整体价值观的骤变:由先义变为先利,由轻利变为轻义。这可以说是“经济人”与“道德人”割裂的文化价值根源。
  最后,从人们对市场经济的认识看,我国市场经济正处于逐步完善阶段,它所蕴涵的深层价值理念“义利统一”、“义利和谐”还没有充分展现出来,人们对它的理解仅仅局限于对功利性的物质利益的最大追求。而市场经济本质上是通过市场机制而达到整个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这种最优化配置的结果不仅仅体现在利益实现的最大量上,而是更要体现在利益实现的质上,即它应是利益实现的质与量的完美统一。邓小平同志说过:“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如果风气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市场经济本真价值理念偏狭化认识的危害性结果。这种对市场经济深层价值理念认知的匮乏,是造成“经济人”与“道德人”割裂的认识根源。
三、利益的整合:“经济人”与“道德人”的统一
  
  由于“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分裂,从而造成了利益的严重分化,引发了各领域的利益矛盾、对立,这同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理念存在着实践及逻辑上的冲突。为了消除弊端,实现利益最大化并达到最优化——即利益的整合,就必须实现“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内在统一,那么这种统一的可能性、现实性何在呢?
  “经济人”与“道德人”的统一具有其必然性因素:(1)两者有共同的内在基础,即利益。无论“经济人”还是“道德人”,两者都是实践生活中利益的人格化表现形式,它们赖于存在的经济关系、道德关系均起源、形成、发展于人类利益实践的历史进程中,是主体追逐自我利益的社会产物,并且两者为利益实现提供了相应的经济手段和道德手段,推动了利益主体与利益对象间矛盾的解决。这种内在的统一性与服务的共向性为两者统一提供了基础性条件。(2)利益自身的发展也必然要求两者统一。利益的发展、实现不是一个简单的量的增加过程,它具有层次性,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动态过程。例如,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包括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五种需要同人的自身利益需要密切相关,体现了人不同层次、不同向度的利益追求,但是单纯的“经济人”与“道德人”都无法单独为它的实现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撑。因此,必须要求“经济人”与“道德人”相统一。(3)两者的统一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要求,体现着社会历史发展的终极目的,为了个体与“人类”最大幸福的充分实现,必须把两者真正结合起来,使人类的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和谐一致。
  在当下,“经济人”与“道德人”统一的现实性表现如下:(1)社会整体道德反省意识的日益增强。无论是“道德滑坡论”的呼吁还是“道德爬坡论”的执持,都表明了这样一种思想共识:当人类在狂热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时,却痛苦地发现所栖身的家园已变成一个世风日下、人际冷漠、污染严重的场域,在获得的同时,失去了更多。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所进行的道德审视、道德批判、道德重构的实践努力就成为两者统一的社会基础。(2)利益个体的道德觉醒:在社会个体与需求对象间的矛盾对抗中,各实践主体总是在不断地开掘、强化自身获取利益的能力与手段。在利益实践活动过程中,人们越来越发现,道德并不仅仅是一种伦理说教,他还内蕴着强大的经济功效,做一个符合社会规则要求的“道德人”,可以使自己的利益实现更具持久性、最优性,并使自己在利益竞争中具有社会所认可的正当性、合理性。这样在社会资源向自我利益转化中更具竞争力。“以义取利”逐渐为社会主体所普遍接受,因此便形成了两者统一的个体基础。(3)公共权力的强力支撑。在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公共权力一直都占据着特殊地位,它作为社会的物质强制力量,对生活世界中的每一个体、组织都有着现实的支配力、强制力、权威性、导引性。在市场经济运行中,那些妨碍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行为,国家是给予其否定性价值判定的,这是权力公共性的表现。权力来源于人民,服务于公众利益,在社会主体的片面谋利行为所展现的社会负面效应日益严重,危及社会秩序时,公共权力就会积极介入其中,通过立法建制、政策导引等措施来抑制这种单纯“经济人”的非理性、非道德行为。并通过大力倡导“道德人”的价值理性,来弥补“经济人”的道义缺失,如前期,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基本纲要”与“八荣八耻”思想,就是其表现。这实质上为“经济人”与“道德人”的统一奠基了坚实的公权基础
  
  二、利益的分化:经济人、“道德人”的割裂
  
  “经济人”、“道德人”作为利益在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人格化形式,在社会主体的利益实践中两者具有不同功能:“经济人”侧重于利益的获取,使之实现最大化,体现了利益量的规定性;而“道德人”侧重于利益的协调,使之实现最优化,反映了对利益质的规定性。利益实现的最大化、最优化是利益实现的最高境界,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追求,但在现实社会中人们往往侧重于利益实现的最大化,而忽略了利益最优化问题,从而造成了利益实现中的质量内在统一性的失衡,从而导致利益自身的分化甚至异化。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此类现象普遍存在。例如,个人在谋取利益时,不择手段、损公肥私;企业经营活动,只重内部效益,忽略外部效益。这种利益分化、异化现象,对社会机制的健康发展,市场经济的良态运行,极具侵蚀力、破坏力,表现在:(1)排斥或舍弃了经济主体应有的社会责任感,使其对自我利益片面化追逐达到放肆无度的地步,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处境;(2)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大大降低了经济运行的秩序效率;(3)切断了物质与意义的内在关联,使主体际间的丰富内涵被功利、物欲所禁锢,抛弃了人的目的意义,加剧了社会主体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4)使社会发展呈现一种单边化倾向,造成社会各构成要素间的不平衡格局。
  “经济人”与“道德人”割裂的危害作用是显而易见的,那么造成这种分化割裂的内在机理是什么呢?首先:从历史根源来看,它起源于经济和道德的分化。在人类早期,处于低级发展阶段的原始文化或经济形态,只有最基本的专一化和劳动分工,交换不发达。作为“生存经济”,这种经济活动是和传统的道德、风俗及行为的模式浑然一体的。随着人类商品生产、交换的逐渐发展,“生存经济”向“发展经济”的转化,经济活动便日愈和传统的道德、习俗相脱离了。如当代德国社会学家卢曼认为经济和道德在分节化社会(原始社会)浑然一体,在阶层化社会(奴隶和封建社会)已初步分化,在功能化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则充分分化了。这种经济和道德的历史分化过程,正是“经济人”与“道德人”割裂的历史根源。
  其次,从社会主导的价值观念、文化形态的演变来看,传统社会以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分工简单,交换贫乏。在此土壤上产生的儒家思想文化占据着统治地位,儒家所倡导的“先义后利”、“正其谊而不谋其利,明其道而不谋其功”,在士人倡行、国家教化下成为人们实践中居主导地位的价值取向,体现在人伦日常中则是重义轻利、重农轻商。这种价值导向一直延续至计划经济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完善,传统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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