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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类产品的档案专题篇的制作

时间:2019-01-28 10:57:39 所属分类:艺术理论 浏览量:

这篇档案工程师论文发表了影视类产品的档案专题篇的制作,大众媒体的发展极大地丰富了编研产品的形式,传播渠道的多样化也为档案编研成果的传播带来了全新的契机。论文基于档案主体材料进行编辑、整理、分析、评论等前期加工和拍摄、剪辑、效果等后期制作。

  这篇档案工程师论文发表了影视类产品的档案专题篇的制作,大众媒体的发展极大地丰富了编研产品的形式,传播渠道的多样化也为档案编研成果的传播带来了全新的契机。论文基于档案主体材料进行编辑、整理、分析、评论等前期加工和拍摄、剪辑、效果等后期制作。

  关键词:档案工程师论文,档案编研,文献纪录片,档案专题片

档案工程师论文

  在这众多种类的档案编研产品中,尤其以影视类档案编研产品——档案专题片(有些被市场称为“文獻纪录片”)颇为引人注目,其轻松活泼的视听方式完全颠覆了以往阅读历史的枯燥厚重感。此类影片似乎为沉闷的历史找到了一条通往大众视界的捷径。

  然而,档案专题片就是文献纪录片吗?所有市场化大众化的文献纪录片都能视是档案编研产品吗?档案专题片到底是历史的影像还是影像的历史?而对档案进行二次编辑的档案专题片又在多大程度上能反映真实的历史?这是跨越文献史学界和新闻传播学界的课题。

  1 关于文献纪录片

  目前国内被视为影视类的档案编研产品以党史、近现代史、名人传记等为主,如国家档案局组织拍摄制作的《中国共产党历史档案》(90集)、《开天辟地90年》(30集)等,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制的《中国道路》《信仰——我们的故事》《情系长江: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与武汉》《旗帜》等。这类影片在类型上被归类为“文献纪录片”。

  文献纪录片是一个独具中国特色的纪录片类型,国际上则没有一个通用的定义。纪录片英文为Documentary,本身就带有档案、文献、文件、文档的意义,从词根上看,其定义涵盖历史的、现行的档案和文件(素材),是“一种用纪录片的影像介入历史事件,最终成为一种见证历史事件的选择与方式”。 [1]在国内,文献纪录片又被进一步细分为:历史文献纪录片、理论文献片、汇编纪录片。[2]

  1.1 历史文献纪录片。狭义上的“文献纪录片”等同于“历史文献纪录片”,“所谓文献纪录片,是指围绕特定目标和主题,利用实物性历史文献(包括以前拍摄的影音资料、搜集的档案文献等)、实地拍摄的空镜头(历史遗址、人文地理和自然生态等)、再生性影像(计算机技术复原和再现的历史场景)或当事人的口述材料编辑而成的具有较高文献价值的纪录片。”[3]此定义表明:纪录片的素材主要来源于文献;纪录片本身具有文献价值。这就意味着,文献纪录片在叙述和逻辑上要求严肃且严谨,无论采用什么样的编纂、剪辑、配音技术和音乐渲染技巧,文献纪录片的首要价值在于“文献”二字。

  1.2 理论文献片。欧阳宏生在《纪录片概论》一书中称理论文献片“是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对人类活动的原始记录,即对档案资料进行编纂公布,并辅以现场采访、实地拍摄、后期制作等多种手段而形成的高品位的‘精神产品’”。“理论”二字突出创作者普遍想渗透和表达的是对某种理论的电视化诠释。[4] 理论文献片着重于“理论”二字,重点在于以某种理论作为阐述的主线和材料串联的依据,如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教育电视台联合制作推出的十集电视理论文献片《重托》,出发于历史事实,着眼于理论高度。理论性强是理论文献片的重要特色,以阐述理论为主线,兼顾历史叙事。

  1.3 汇编纪录片。汇编纪录片这一概念是国外学者早期对于以历史资料和素材进行取舍和剪辑创作的纪录片提出的,包括历史资料片、地理人文类纪录片等。汇编纪录片注重对固有素材的取舍和剪辑,将相关的来源不同的素材进行汇集和编纂。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有许多纪录片以历史为题材,却不是以文献资料作为主要创作来源,只能称之为“历史题材纪录片”,却不能归类为文献纪录片。

  2 文献纪录片与档案专题片

  《中国道路》《旗帜》等这些档案编研产品被市场称为文献纪录片。那么,反过来看,是不是以上所有三种类型的文献纪录片都可以看成是档案的编研产品呢?显然不是所有的文献纪录片都可称之为档案编研产品。文献纪录片带有明显的历史色彩,历史档案文件或实物虽然为拍摄对象的首选,但同时有一些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收视率为目的、批量化制作的纪录片或档案类电视节目却往往忽视档案的使用和呈现,无法被归类为档案编研产品。它们或内容以真人演绎为主,以达到所谓“还原历史”的叙事目的;或档案资料极少出现,仅作辅助旁证;或以现场采访为主,通过专家口述和主持人评价来认识历史。这些都无法把它归类为档案编研产品。

  从档案学的角度,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作为影视类档案编研产品的档案专题片的定义进行重新梳理:档案专题片是指带有档案编研主体意识的,基于档案主体材料进行编辑、整理、分析、评论等前期加工和拍摄、剪辑、效果等后期制作的,以影视载体呈现的,本身具有文献价值的影片。

  2.1 档案编研的主体意识。影视类档案编研产品严格来说,只是文献纪录片的一种。能被视为档案编研产品的文献纪录片,其最首要且最重要的特征应该是由档案部门组织(或联合)编辑、拍摄、制作的,带有明显的档案编研主体意识,而纪录片只是一种范式。其他由市场化团队制作的、基于市场或收视率为出发点进行拍摄制作的所谓文献纪录片则不应定义为档案编研产品。

  档案编研的主体意识就是指档案部门工作人员对于档案编研工作本身的重要性、可行性和价值性的一种自觉意识和自觉判断。“档案编研主体意识是档案编研实践的出发点,它反映着档案编研主体的价值取向,决定着编研主体以何种方式去实现对档案编研客体的优化。”[5]

  对于文献纪录片来说,辨别其主体意识可以从其制作的发起者、组织者,其拍摄制作的初衷和主要目的等角度。可以说,区分具体的某文献纪录片是否能称之为档案编研产品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辨别其是否档案部门发起组织的、是否具有档案编研的主体意识、是否以档案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和研究为目的。

  2.2 作为编研客体的档案资料。档案的编研产品首先是要基于档案文件资料的基础之上,“编研工作以档案为自己的主要工作对象,是它区别于古籍整理、史学研究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标志”。档案编研的客体是档案文献资料,作为影视类档案编研产品的文献纪录片也同样要以档案文献资料为编研客体。时间认为,衡量一部汇编纪录片(文献纪录片)是否成功主要有两个标准:一是内容上的文献,二是表达上的文献感。他强调此类影片中文献材料要占相当的比重,并尽量隐藏作者的主观性叙述。

  档案专题片虽以影像为主要编辑对象,但其影像的采集大部分基于档案资料以及由此而引出的现实场景的影像采集。档案的客体性体现在影片中主要是档案资料相关的影像所占的片比。一般影视业界的“片比”是指最后成品片子的时长与所有拍摄素材时长的比值。这里借用“档案片比”来指档案文献相关资料的影像时长与整个成品片子的时长的比值。这个比值有助于我们了解档案资料影像在整个纪录片中所占的比重,以此来体现档案资料的客体重要性。但是这个比重究竟要达到多少,目前在国际上还是有所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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