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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统文化廉政建设对当代的启示

时间:2018-10-11 16:38:33 所属分类:中国哲学 浏览量:

摘要: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包含了孝亲敬老、先义后利、民贵君轻、勤劳节俭、德法相济等廉政文化方面的内容。要善于利用中华传统文化的力量,从中汲取养分,弘扬家庭美德、树立正确的金钱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养成勤劳节俭习惯、以德导官并依法治官,以

  摘要: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包含了孝亲敬老、先义后利、民贵君轻、勤劳节俭、德法相济等廉政文化方面的内容。要善于利用中华传统文化的力量,从中汲取养分,弘扬家庭美德、树立正确的金钱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养成勤劳节俭习惯、以德导官并依法治官,以推动当代廉政建设有效开展。

  关键词:中华传统文化,廉政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华文化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积淀了丰富的廉政文化资源,蕴孕出中华民族独特的民族气质。“欲知大道,必先为史”,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将中华传统文化作为提升执政能力的重要智慧源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曾多次强调要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内涵,“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1]。因此,从中华传统文化中汲取廉政建设的养分,用以指导当前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廉政建设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孝亲敬老——廉政建设的内在动力

  “百善孝为先”,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孝”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廉政建设的内在动力。首先,孝德是“为官”之本。在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孝不仅作为子女敬爱奉养父母的美德而存在,而且作为人的忠诚情怀、廉洁精神的培育机制而存在[2]。

  古人认为,一个孝亲敬老的人也会是一个忠诚有担当的人,具备为官从政的道德基础。因为“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家是最小国,是整个社会的缩影,家庭内部对长者的孝与敬推及国家与社会,则能转化为对君王的忠诚,这样的人为官更容易敬天下之人、顺天下之民心。因此,封建社会将“孝”作为官员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西周时期,“孝”被列为官员政绩考核的标准之一。春秋战国时期,“孝”又被列入廉政考核范围内。

  汉代开始大力推广儒学,“孝”道更是上升为治国纲领,被赋予了更多的政治内涵。“举孝廉”是汉代察举制中最主要的一项科目,皇帝根据从政者孝廉表现决定官员的任免,对不孝之人一票否决。这种选官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而孝德又是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践行执政为民宗旨的首要条件。作为领导干部,理应成为道德的楷模。

  试想,一个品行不良、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孝敬的人,又怎么能够指望他为人民当好公仆、做好服务呢?同时,孝德也是“为廉”之本。孝敬父母、听从教诲有助于廉洁从政。在传统孝文化中,赡养父母是最基本的“孝”,而敬爱父母、听从教诲才是更高层次的“顺”。每个父母都希望子女能够有所作为,光宗耀祖。为官者若不能守住廉洁的底线锒铛入狱,不仅断送个人前途,还会使父母脸上无光,甚至会连累整个家族。所以,为官者为了整个家族的荣誉与安危,必须常修官德,以廉洁自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立身行道”以期百年后“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

  这种基于孝道的责任感与荣誉感,成为官员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孝道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贪腐现象,但的确为官员敲响了警钟,对于防腐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以孝促廉成为中国古代一道独特的廉政文化风景线。近年来,陕西、四川、山东等省份陆续将“尊老敬老”列入到干部考核提拔的标准中,这对于净化官员队伍、提升官德修养具有积极意义。廉政建设应该与传统孝道结合起来,通过弘扬家庭美德来增强官员廉政意识。如果我们各级党政干部都能孝亲敬老,然后将仁爱孝悌推广到对我们衣食父母老百姓的关爱上,躬身为民谋福祉,这才是作为领导干部的大德、公德。

  二、先义后利——廉政建设的价值基础

  先义后利是传统文化中朴实的价值观。为政者廉洁与否,从根本上看是持有何种金钱观,如何对待公与私、义与利的问题。在公义与私利发生冲突时,品格高尚的人会将公众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先公而后私;而品德卑劣的人一旦拥有权力,必定会中饱私囊,损公肥私。因此,拥有正确的义利观是古代廉政文化的重要道德标准,也是当代廉政建设的价值基础。更为难得的是,传统文化能够将“重义”与“利民”结合。

  义之所以被视为“天下之良宝”,其意义在于“义以生利,利以丰民”。圣人并非不喜欢利,而是想要为千万人谋利,并非不喜欢财富,而是想让天下人都富有起来。这种朴素的经济伦理观点蕴含了“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受其影响,历代明君都很重视让利于民,以换取百姓的拥护。用传统义利观指导当代廉政建设,就是要求为官者在面对物质诱惑时,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能为了逐利而将礼义廉耻置于脑后。

  大公无私是为圣人,公而忘私是为贤人,我们不要求所有党员干部都能达到圣人、贤人的标准,但至少我们可以努力做个先公后私的善人、先人后己的良人,千万不能成为损公肥私的罪人。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官者都能做到这一点,才能营造出一种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民贵君轻——廉政建设的情感根源

  民本思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经验,是历代廉政建设的情感根源,对于今天干部官德的培养和廉政建设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自先秦典籍《尚书》首先提出了“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后,各学派都对民本思想作了不同阐述。孔子将“爱人”思想进行理论提升,并提出了包括富民、利民、惠民等内容的具体行动指南。孟子认为在治国上,“人和”是超越“天时”“地利”等外在条件的决定性因素,抛出了“民贵君轻”的观点,告诫君王要察民情、解民忧,将百姓疾苦放在心上,这样才能赢得民心,保持自己的政权稳固。

  道家则从老子的“无为”思想出发,反对统治者对人民横征暴敛,认为贵族阶层不能强迫百姓服劳役,不应该将苛捐杂税强加于人民头上。墨家在儒家“仁爱”观点基础上,增加了“兼爱”“非攻”等内容;兵家强调战争的正义性和人民性,主张速战速决,最好“不战而屈人之兵”,以避免民众陷于战祸;法家尽管推崇君主专制,但也要求统治者要“有德泽于人民”,多为民众考虑。可见,尽管各学派政治主张不同,但都对人民高度重视,只有得到人民的拥护,一个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德莫高于爱民”,大凡有远见的政治家,都能做到体恤民情,采取一些惠民政策。

  如三国时期曹操就通过减免赋税、鼓励农业生产、抚恤阵亡将士亲属等措施来展现其爱民思想。西汉初年,几代君王实施“轻徭薄赋”政策,几次减轻税率以扶持农业,使经济得到恢复发展,民心得以安定。清朝雍正皇帝曾写下“为君难”作为自己的座右铭,鞭策自己为天下苍生谋福祉。纵观古代历史,繁华盛世都是爱民思想落实较好的时期,如文景之治、光武中兴、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康乾盛世等。而很多朝代的终结也正是因为统治者的暴政引发民怨沸腾所致。

  历史证明,只有敬民意、得民心,一个国家才能够长治久安。中国共产党在汲取中华传统民本思想精华的基础上,结合时代特点,发展为一切为了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新型人本思想,更加重视人民的主体地位。为民情怀是共产党人与生俱来的政治品格,也是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习近平同志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将百姓疾苦放在心中,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共享”的发展理念,使改革发展的新成果能惠及百姓,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

  四、勤劳节俭——廉政建设的行为规范

  勤劳节俭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不仅对个人家庭而言是保家法宝,同样也是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宋朝吕本中在《官箴》一书中指出“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成为后世流传最广的“官箴”。康熙皇帝就曾亲笔书写“清、慎、勤”三大字,刻在石头上赠与大臣,勉励他们勤政为民。当官之道,以勤为先。官员勤于政事,奉公忘私,才能造福百姓。陈襄认为“公事随日而生,前者未决,后者继至,则所积日多,坐视废弛”[3]。

  所以他主张每天蚤朝晏退,尽量做到当日事当日毕,分类整理归档,这样才能事无积滞,有条不紊。作为官员,免不了会有各种应酬,如果过多沉溺其中,分散精力,会影响本职工作。对此,明代大臣吕坤云:“仕途上只应酬无益,人事功夫占了八分,更有甚精力、时候修正经职业?”[4]他尽量推掉不必要的应接活动,不面谒人,不轻寄书,不乞求人看顾。宋朝真德秀认为“诗酒游宴”是“政之所以多疵,民之所以受害也。不可不戒”[5]。

  近年来,中办国办陆续出台文件简化公务接待,不仅杜绝了铺张浪费,更重要的意义在于给机关干部从繁重的接待任务中“松绑”,使他们能够腾出更多的精力务实干事。晚清重臣曾国藩就认识到唯有勤俭才能使家道长远,他在家训中提出“五勤”,即手勤、脚勤、口勤、脑勤、事勤。在曾国藩看来,“身勤则强,佚则病。

  家勤则兴,懒则衰。国勤则治,怠则乱。军勤则胜,惰则败”[6]。这一思想运用到我们今天,就是要手勤,多总结、重积累,抓好每一项工作;要事勤,敢担当有作为,干出一番业绩;要口勤,对待同僚善意提醒,对待下属耐心训导;要脑勤,常钻研、勤思考,不断创新提高效率;要腿勤,深入基层调研,了解群众之所需。与勤奋相关联的是俭。如果只勤不俭,追求奢侈享受的生活,那么无论多么勤劳,都有如竹篮打水难有收获。从为官的视角上提出“俭”,不仅仅是从经济上的考虑,更重要的是从廉政道德方面的考量。崇俭抑奢对于官员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具有重要意义。北宋政治家司马光说:“夫俭则寡欲。”

  元代官员乌古孙泽说:“非俭无以养廉,非廉无以养德。”只有养成节俭的生活习惯,才能拥有淡泊宁静的内心世界,面对外界诱惑时,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保持廉洁的操守。若自奉不俭,即便有再高的俸禄,到头来还是欲壑难填。行简政之道,也是另一种节俭。“利莫长于简,福莫久于安”,我们要“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革烦苛之弊”[7],转变政府职能、整合行政资源、探索便民服务,无论是对个人、企业,还是国家而言,都是一件有益的事。现实生活中,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以今天公务员的正常收入,恐怕很难过上侯服玉食的生活。但收入低并不能成为可以挟势弄权的理由,清心寡欲、清正廉明才是为官的基本操守。

  五、德法相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

  廉洁政府建设既要靠道德的软约束,又离不开法制的硬约束。只有德法相济,才能保障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以德养廉。重视官德,倡导以德养廉是中国传统治国理政经验的精华所在,也是古代廉洁文化的重要内容。孟子主张“善政不如善教”,强调道德的教化作用。最高统治者也经常给官员们上廉政教育课,如唐太宗告诫群臣:“为臣贪,必丧其身。”[8]

  警告官员不要为了区区小钱而丢了身家性命,伸手必被捉。另外,在社会上大力宣传清官的廉政事迹,希望天下官员效仿。如铁面无私的包拯、刚正不阿的海瑞、暮夜却金的杨震、酌贪泉不贪的吴隐之、天下廉吏第一的于成龙等,他们凭借高尚的道德情操赢得了百姓尊崇,名垂青史。同时,作为最高领导人,也深知“其身正,不令而行”的道理,用廉政道德严格约束自己,率先垂范。领导干部的示范效应对政治环境的影响很大,只有各级干部带好头,才能营造出良好的从政环境。

  所以,习近平同志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特别要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近几年的实践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在中央领导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下,党风明显得到好转。以法促廉。要想巩固廉政教育取得的成果,必须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法促廉。

  《管子》最早提出“依法治国”概念,认为法是天下之大道。秦朝素以法律严酷著称,受贿一个铜钱以上,就要被脸上刺字并罚服苦役。汉代,赃款达十金,则为重罪,要施以终身禁锢、处死、陈尸示众等刑罚。北魏时,监临官受贿一只羊或一壶酒,都是杀头之大罪。可见,古代在惩贪方面的量刑起点非常低。唐太宗在贞观四年曾大赦天下,但明令受贿入狱之人不在特赦之列。明太祖坚持“重典治国”,用刑之酷达到了顶峰,设置了凌迟、挑筋去指、抽肠刷洗等酷刑,贪赃六十两银子就要被剥皮,还将草革裹尸展示给民众以儆效尤,令人发怵。辽朝、元朝规定,凡贪污受贿者永不叙用,彻底剥夺了贪官污吏重返仕途的资格。

  在重典治吏下,贪腐现象在很大的程度上得到了抑制。难得的是,在古代人情社会,管理者们仍然坚持了法律的权威性,主张“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社稷先于亲戚,法重于民,威权贵于爵禄。故不为重宝轻号令,不为亲戚后社稷,不为爱民枉律”[9]。纵观中国历史,德治和法治如同车之双轮,共同推动着社会稳步向前发展。在今天的廉政建设中,我们也需要德法并举,不可偏废。德治奠定了认知和行为基础,法治则是刚性保障。“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10]。

  虽然“依法治国”是现代社会的主旋律,但也要看到,法律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规范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更无法激发出人们内心的真善美。只有从中华传统文化中汲取道德养分,修身自省,将廉政思想内化于心,才能主动做到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当前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是新时期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既伟大而又艰巨。我们要善于利用中华传统文化的力量,从中汲取和借鉴有益成分,以推动当代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蔡闯,刘文嘉,罗容海.习近平从中华传统文化中汲取思想智慧治国理政记叙[N].光明日报,2016-03-03(1).

  [2]宋学来.我国传统文化的廉政特质及其当代提升[J].理论探索,2016(4):41.

  [3]陈襄.州县提纲[M].手抄本[宋朝]:.13.

  [4]吕坤.呻吟语[M]:北京:学苑出版社,1993:189.

  [5]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

  [6]曾国藩.曾国藩全集·书信三[M].长沙:岳麓出版社,1992:1752.

  [7]李克强.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R].2016-05-09.[8]吴兢.贞观政要译注·贪鄙[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338.

  [9]李山.管子[M].北京:中华书局,2009:111.[10]孟子.孟子·离娄上[M].北京:中华书局,2007: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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