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来稿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论点明确,文字精炼,层次清楚,重点突出,书写工整规范,外文一律打印或楷体书写.论著、综述、讲座稿件全文一般不超过4500字,论著摘要、经验交流、病例报告等不超过2000字.论著请附中英文摘要各2份,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不要夹英文缩略语。
2 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对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E其它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人感谢部分.每篇论文的作者最好不超过6位(不包括多个单位的合作研究)。
3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本课题受××××基金资助(基金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4 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文责由作者自负.本刊可对稿件行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文稿的著作权,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外,属于作者.
5 来稿请附单位正式介绍信,稿件的保密审查由作者单位负责.编辑部收到稿件后立即编号,并寄回执.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来稿在收到本刊回执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请自留底稿,对不用稿件本刊将采用平信寄还作者.经审核初步拟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见整理后.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请将修改稿以Word格或存入软盘,与修改稿打印件一并寄回本刊编辐部,同时请注明联系电话、传真号备用.
6 来稿应一式两份,其中1份为手写或打印稿,另1份可为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楚,英文摘要及文献隔行打印.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需排斜体等应予注明.凡字迹潦草、涂改不清的稿件,一律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