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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与因明学对比研究的误区及其意义

时间:2015-12-20 19:33:58 所属分类:逻辑学 浏览量:

一、因明学与逻辑学比较研究中的误区示例 长期以来,我国因明学与逻辑学的比较研究领域,在取得重大理论成果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误区,现做示例简要分析如下。 ( 一) 误解表诠和遮诠、全分和一分 这种观点把因明学中的表诠、遮诠错误对应成逻辑学中的肯定

  一、因明学与逻辑学比较研究中的误区示例

  长期以来,我国因明学与逻辑学的比较研究领域,在取得重大理论成果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误区,现做示例简要分析如下。

  ( 一) 误解表诠和遮诠、全分和一分

  这种观点把因明学中的表诠、遮诠错误对应成逻辑学中的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把全分、一分又错误理解为逻辑学中的全称和特称概念。例如近代着名佛教学家谢无量就曾认为“因明名肯定命题曰表诠,名否定命题曰遮诠。全分即全称,一分即特称”.[1]

  其影响之大,使得现当代很多颇具盛名的因明论着都继承了这样的错误,甚至在逻辑学辞典的编纂中也出现了相关误解。在因明学中,表示言语形式上前后两端相合的叫表诠,而表示前后两端相离的叫遮诠。虽然它们与逻辑学的肯定与否定两种命题形式看起来很接近,但实际上它们是有区别的,不能被混同。

  ( 二) 认为义不能成为同、异品

  这种观点主张属性就是属概念,而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就是种概念。这一认识存在两个错误,第一是违背了《理门论》中的相应规定---“以一切义皆名品故”,[2]1即所有属性都将成为品,但要成为品,前提是务必与“所立法邻近均等”.[2]1事实上,在《理门论》与《因明入正理论》及其唐疏解释当中,常将属性与具体事物合在一起称为品。第二是违背了逻辑的基本知识。虽然事物与属性相互依存不可分,但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必须要么同为事物,要么同为属性。例如,具有属种关系的一组概念“花”与“玫瑰花”,二者都是事物; 但“花”与“美丽”这组概念则不同,“花”表示事物,而“美丽”表示属性,他们之间具有的是依存关系而非属种关系。

  ( 三) 将“遍是宗法性”理解为同喻体

  这种观点认为在因明第一相里讲到的是喻体,即凡因法普遍具有宗法性。这种错误理解其实本不该发生,因为三支作法中的因支体现了第一相的观点,已在因明研究者中达成共识。例如《理门论》中就表明“为于所比显宗性,故说因言”.[2]1而《因明入正理论》也曾有过论述: “如说‘声无常’者,是立宗言,‘所作性故’者,是宗法言。”[3]即明确说明了因支“所作性故”代表着第一相,这才是正确的解释。

  ( 四) 提出要取消第八句因    这种观点认为陈那九句因当中的二、八句因是相互矛盾的,因此提出要取消第八句因。其实,二、八句因正确反映出了客观具有的两种原因,它们是一致的根本不会相互排斥。以对“苏格拉底是会死的”进行证明为例,采用以下两种方式都能达到论证目的: 一是使用“凡是有生命的都是会死的”与“苏格拉底是有生命的”为原因来加以证明; 二是使用“所有人都是会死的”与“苏格拉底是人”为原因来加以证明。其中,“苏格拉底是有生命的”类似于第二句因,“苏格拉底是人”则类似于第八句因。用“苏格拉底是有生命的”和“苏格拉底是人”都能证明“苏格拉底是会死的”,由此可见两个原因并不互相排斥。

  二、因明学与逻辑学比较研究产生误区的原因分析

  因明学与逻辑学比较研究中出现误区的原因很多,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 一) 权威人物和着作自身的谬误

  从上述示例可以看出,因明学与逻辑学比较研究中的一些严重误解,有不少是来自于这一领域中那些可称为“开山鼻祖”的权威人物和着作。“开山鼻祖”们自身存在的一些谬误被广为流传,对后世研究带来了严重误导,以致后来产生了种种错误结论。我国对因明学与逻辑学的比较研究始于 1906 年,起因是日本学者大西祝的《论理学》在中国问世。该书对陈那因明基础理论的分析和解读是很正确的,但对陈那因明逻辑体系的理解则存在错误。例如,书中把同、异喻体当作全称命题,用同、异喻体全称则能证成宗的方式,回避了因的后二相与同、异喻体之为全称的这一矛盾及矛盾的解决办法。该见解也深刻影响了二十世纪中国的因明与逻辑比较研究,一些学者对该领域里的研究正是基于这些广为人知但或对或错的着名观点,这使他们的理论研究也难以避免会产生错误。而被这种种错误观点所影响,后人在进行因明和逻辑的比较研究中则可能会出现更大误差。

  ( 二) 西方学者对东方文化的误读

  西方学者对因明与逻辑的比较研究曾进行了大量富有意义的探索,但出于文化背景的差异,他们也或多或少产生了一些研究谬误。例如,玄奘翻译的《理门论》曾对因三相有精彩阐述: “若于所比,此相定遍; 于余同类,念此定有; 于彼无处,念此遍无。”

  但遗憾的是意大利学者杜耆在将中文版《理门论》转译为英语时却遗漏了这一精华部分,其对陈那因明逻辑体系的分析更是不着门道。前苏联研究因明的重要着作《佛教逻辑》在因明研究方面很有成就,但书中所推演的近似演绎的逻辑关系也给后面的研究者造成了重大误导; 作者舍尔巴茨基对印度逻辑发展史的了解甚少,在书中对印度因明基本理论和概念的诠释则完全背离了真实的历史发展轨迹。同时,舍尔巴茨基欠缺必要的三段论知识,没有认识到同、异品除宗有法的重要性,用全称命题一刀切似的来看待同、异喻体,[4]更不能有效区分世亲、陈那、法称在因三相规则方面的不同之处,从而导致其相关研究谬误百出。

  ( 三) 古代因明研习者流传下来的一些误解

  中国古代的一些因明研究者因为特殊的历史条件,错误地理解了一些早已达成共识的内容,这些错误看法对后世的一些研究者也造成了一定误导。例如前文所述的将“遍是宗法性”理解为同喻体的错误观点,据考证,它最先出自明代,是因为当时的一些研习者在没有唐疏借鉴的情况下自己进行摸索才产生的。在早有定论的问题上又产生误解,明代研究者可以说是一个特例,可更为严重的是,原本因当时有限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不到位研究,却得以沿袭下来并误导了后世。后世研究者应该引以为戒,在对待史籍资料时必须持有科学的研究态度,注意多方验证、周密思考、客观评价、辨别真伪,以免出现更多误解。

  ( 四) 比较研究中的一些根本性问题未能得到真正把握

  从《论理学》传入后,中国便开始了因明与逻辑的比较研究,其中很多学者提出了众多有影响的结论,但对一些根本性问题的看法也莫衷一是,各家均有自己的解读和推演,无法达成共识。例如,因明与逻辑比较研究中的最核心问题,应该就是关于陈那的因明体系到底是什么的问题,即陈那因明三支作法究竟是不是演绎推理、有没有达到亚氏直言三段论的水准。

  这其中产生了不同解答,有认定其为演绎推理的,有主张它是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相结合的,还有认为它就是归纳推理的。而无论是哪种思想,至今都未能准确把握陈那因明的逻辑体系。虽然争鸣与讨论极大推动着相关比较研究不断发展,但不可避免会在其中掺有一些难以自圆其说的误解,这些误解可能会使后续研究出现更多偏差,尤其对初涉者更是容易产生误导。

  三、推进因明学和逻辑学比较的相关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人类智慧宝库中的两块璀璨瑰宝,因明学和逻辑学理应被广为关注。深入研究二者并不断纠正比较研究中出现的误区,有助于推动它们各自理论的发展和应用,并使二者比较研究领域的相关研究不断得以深化。

  ( 一) 推进相关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任何研究中产生了误解都并不可怕,恰恰相反,由此所引起的争鸣与对话,正构成了推动原有理论进一步发展的良好契机。在世界逻辑学史上,古代印度因明学、古代希腊逻辑学和古代中国名辨之学并称为逻辑学三大来源,但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古代因明学和明辨之学逐渐湮没在漫漫历史长河之中,并没有像西方逻辑学那样得到长足发展。在中国,这两种理论曾遭到很多不公对待,逻辑学看似抽象难懂的特性令人望而生畏,其对现实生活的隐性意义不易被认知又使其长期得不到足够重视,而因明学曾一度被打上了“封建迷信”的标签。长期以来关于它们的理论探讨和比较研究也备受冷落,致使它们长期处于边缘化状态,大大影响了自身发展。所以,通过对因明学与逻辑学的一系列比较研究,必然能使它们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断收获更多研究成果,这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理论意义。

  ( 二) 推进相关研究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

  从表面上看,因明学与逻辑学这两种理论似乎脱离人类社会,其实它们与人的现实生活密切相关,对于人们的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基于二者的基本理论,还可以为理解很多现实问题提供新的视角。例如,对于当前大家关注的腐败问题,如果从因明和逻辑的角度来看,官员腐败的原因就是思维混乱,他们并未认识到手中的权力其实并不属于自己、而是以人民信赖等多种原因为支撑,他们在思维颠倒的情况下所做出的事情毫无逻辑性,甚至完全被自私自利所俘虏而放弃了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根本宗旨。相反,具有因明和逻辑素养的人则具有极强的思维能力,是非分明、立场坚定,不轻易盲从、不随波逐流,对任何问题都要经过自己的深入思考后作出合理分析,由此也变得更加理性与自信。可见,推进因明学和逻辑学的比较研究,并正本清源、纠正错误,能够有效促进理论的通俗化和现实运用,其现实意义同样不言而喻。

  四、结语

  人们从开始进行因明与逻辑的比较,到关注二者比较研究中的误区,其实都一直促使着因明学与逻辑学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今天,因明学已经走出寺院、走出以往只单方面重视僧尼扎仓为最高境界的传统学经模式、走进了高校讲台和科研院所,和逻辑学一起,让更多知识精英了解到了它们的独特魅力。更重要的是,随着相关领域研究的深入,必然推动着因明学与逻辑学走进现实生活,使更多人关注它们、研习它们、领悟它们、使用它们,不断开掘人们自身的潜力、全面提升人的素质,令这两门绝学被赋予更多时代内容,从而得到更长足的发展。

  [参 考 文 献]

  [1]谢无量。 佛学大纲·佛教论理学[M]. 南京: 江苏广陵书社,2009.  [2]巫寿康。 因明正理门论研究[M]. 北京: 中华书局,2007.  [3]陈大齐。 因明入正理论悟他门浅释·因明入正理论讲解[M]. 北京: 中华书局,2007.  [4][俄]舍尔巴茨基。 佛教逻辑[M]. 宋立道,译。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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