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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哲学排中律缺失的研究

时间:2015-12-20 21:32:30 所属分类:逻辑学 浏览量:

关于中西传统哲学的区别,已产生了许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有人认为中国古代哲学重整体,欧洲古代哲学重分析;有人认为,中国古代哲学重经验,西方古代哲学重理性。笔者认为,以上关于中西传统哲学的区分还不够精确、清晰,从最基本的层面区分中西传统哲学,

  关于中西传统哲学的区别,已产生了许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有人认为中国古代哲学重整体,欧洲古代哲学重分析;有人认为,中国古代哲学重经验,西方古代哲学重理性。笔者认为,以上关于中西传统哲学的区分还不够精确、清晰,从最基本的层面区分中西传统哲学,即从最基本的思维形式,也就是形式逻辑层面上看,中西传统哲学的最基本区别点在于排中律之有无。西方哲学有排中律,中国古代哲学则缺乏排中律,由此而造成中西传统哲学的巨大差异。

  一、西方传统哲学中的排中律及其影响    在亚里士多德创立的形式逻辑中,排中律对于西方哲学的走向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一律、不矛盾律若离开了排中律,则是不完整的。因为在矛盾双方之间,只有排中律才能彻底地切断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才使得矛盾之每一方都成为了绝对自在,也才会有绝对之同一,绝对之不矛盾,才会使同一律、不矛盾律完全站稳脚跟,使形式逻辑成为西方哲学坚实的基础。排中律对西方传统哲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笛卡尔、洛克、康德等哲学家提出的二元论均与此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以康德二元论哲学为例,康德哲学主张自在之物与现象有原则区分。自在之物是不受任何外界之物影响的绝对存在;而现象,其内容是来自认识主体的感觉质料,其形式是来自主体的感性认识形式,因而现象完全是主体的产物;在客观上,现象与客体即自在之物没有任何联系,如说有联系,也不过是仅仅在主观上的联系,并不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实在性和有效性。排中律在西方哲学中的影响主要有四个方面:

  1.排中律是西方哲学界限意识产生的前提。排中律排除了矛盾双方之间的任何联系,矛盾双方之间出现了绝对的空白,即绝对的界限。康德哲学就非常注重界限问题,主张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只能认识自在之物的现象,根本无法认识自在之物本身;理性概念对经验现象不具有构成性功能,对经验知识的产生仅具有导引作用,否则,将会出现“二律背反”现象;理性与知性具有原则区别,知性与感性相结合,共同构造经验知识。

  2.排中律是西方近代自由主义产生的前提。排中律之所以能在西方思想界产生,其不可缺少的社会存在基础是古希腊发达的商业文明。古希腊社会就是一个商业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商品交换要求商品所有者双方是私有者,这种私有关系是导致自由贸易的重要条件。在思想意识上,这种私有关系也产生了自由精神和包括排中律在内的形式逻辑。在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基础上,在思想意识领域,以排中律为重要前提,近代自由主义思想意识逐渐发展壮大起来。由于排中律的作用,使矛盾之每一方都成为绝对自在者。在康德哲学中,这种绝对自在者作为客体就是自在之物、自由意志和实践理性,作为主体就是自由的理性概念。

  3.排中律是辩证法中具有相对绝对性的矛盾方面产生的前提。在形而上学家看来,知性思维中矛盾每一方都是与对方毫不相关的绝对者。但黑格尔揭穿了这种“骗局”.他指出,矛盾每一方都与对象有着千丝万缕、切割不断的联系,每一方都不是绝对自在之物。绝对自在之物只是思维的抽象,并不是客观存在,“二律背反”如实地表达了矛盾双方的辩证统一关系。黑格尔批判地继承了斯宾诺莎的“肯定即否定”、康德的“二律背反”等思想理论,创立了现代辩证法理论。黑格尔哲学并未否定矛盾每一方的绝对存在性,只是将它们看作是相对的绝对性、相对的自在性,而不再把它们看作是完全绝对的自在性;尽管绝对精神最终走向了形而上学。也就是说,从过程来看,黑格尔辩证法是肯定和承认矛盾每一方之相对的绝对性、相对的自在性的,这实质上是对形式逻辑排中律的积极扬弃。

  4.排中律是西方哲学矛盾特殊性意识产生的前提。由于排中律彻底地断绝了矛盾双方的任何联系,在思维上,使矛盾双方各自成了与对方完全不同的自己,使矛盾每一方都具有了与对方绝对区分的自己,为矛盾特殊性意识的产生提供了坚实的思维形式和思维前提。深谙形式逻辑,并为形式逻辑提供充足理由律的莱布尼茨提出的“没有缝隙的单子”和“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的思想理论就是很好的例证。

  二、排中律在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缺失及其影响    中国古代哲学中没有严格意义的形式逻辑,但也产生过具有某些这种特征的思想,如着名的“白马非马论”等。但是由于缺少排中律,这种思维倾向无法达到彻底性、绝对性,难以站稳脚跟,从而没有形成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学说,因此,这种思维形式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中没有大的发展。

  《易经》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有“群经之首”的崇高地位,虽然其中并没有排中律思想,却有极为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如在非常直观的太极图中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不分。“一阴一阳之谓道”重点讲的还是阴阳的统一性。儒家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着主流的地位,这种思想中同样没有排中律思维。孔子虽然看到了矛盾双方的存在及其区别,称之为“两端”,但他非但没有彻底区分二者,反而充分利用了其联系。孔子讲,他并没有什么知识,他所知道的不过是对矛盾双方的认识,即所谓“叩其两端而竭焉”.许多学者都曾怀疑过朱熹哲学是否是平行论、二元论,但仔细考察就可以断定,朱熹哲学思想仍然是一元论,即理一元论。朱熹哲学思想是具有某些二元论形式、二元论特征的一元论哲学。在这一哲学思想的切入点上,朱熹肯定,只有理气结合才会有人和事物,才会有“格物致知”的求知活动,才能有“革欲存理”的伦理行为。这里确实有二元论的形式特征,但在本体论上,朱熹仍主张理在气先、理为本;即使没有气存在,也会有理存在。如《语类》写道“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又如《孟子或问》写道“以本体言之,则有是理然后有是气”.明代哲学家王阳明的“知行合一”理论与寻求矛盾双方彻底区分的旨趣更是相去甚远。中国传统哲学中排中律思维的欠缺,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的深远影响:

  1.中国传统思想中界限意识淡薄。由于缺少排中律,中国传统文化不能彻底区分矛盾双方的界限,导致认识问题的模糊性。美学就有以模糊性为美的特征。“山色有无中”这一模糊色彩界限的词句成为千古传诵的佳句就是很好的注解。

  2.中国传统哲学未能产生自由意识。中国传统思想中没有自由意识和自由精神主要是由于古代中国商品经济不够发达造成的。但与之相对应,在思想理论中由于缺乏排中律,尽管人们知道事物有阴阳之分,却无法在思想上真正彻底地区分阴与阳,真正认识到阴是阴,绝非阳,阳是阳,绝非阴,人们的认识达不到绝对性这种高度、这种极致。认识没有真正的绝对,没有真正的自在之物,因而中国传统哲学缺少形成以自身为绝对理由的自由观念、自由意识的思想前提。

  3.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经验思维、实用主义占主导地位。由于中国古代哲学缺少排中律,形式逻辑得不到充足发展,导致纯粹逻辑思维不够发达,因赵 异:试论排中律与中西传统哲学 哲学·经济学研究而中国古代思想界只能借助经验思维来思考极其丰富的社会生产、生活,使经验主义、实用主义在中国古代社会极为盛行。经验主义、实用主义的盛行有利于人们灵活地看问题、办事情,但却缺少对普遍规律的认识和肯定,因而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有效的规则意识及法律意识。

  三、排中律在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中的体现    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是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扬弃,因而也是对欧洲古典哲学的扬弃。在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中也能体现排中律的存在,这主要体现在这一思维方式对矛盾双方相对绝对性、相对自在性、相对独立性的承认上。

  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十分鲜明地肯定了思维与存在的区别。马克思指出,觉醒的工人们已经认识到理论与实践、思维与存在的严格界限。“他们非常痛苦地感觉到存在和思维、意识和生活之间的差别”.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再次肯定了意识与实践的区别。“可见,思维和存在虽有区别,但同时彼此又处于统一体之中”.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在充分肯定“自由人联合体”的伟大意义的同时,强调了每个个体的自由的价值。“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所描述的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而不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是每个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即他们没有因为强调联合体的价值,而将个体人的自由价值吞噬掉,而是同时肯定了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相对绝对性、相对自在性、不可抹杀性。这一思想也是对欧洲古代哲学排中律积极扬弃的典型表现。

  四、排中律对当下中国改革事业的启示    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当前,我们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的同时,运用排中律等形式逻辑思维方式是必要和有益的。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是培养、树立排中律等思维形式的物质基础。商品交易双方在财产所有权方面的区分是排中律的社会存在基础。排中律是商品交易双方所有权分离的思维反映。

  在教育、立法和行政决策与管理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培养、运用排中律等形式逻辑。特别是在当前“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要坚决地在合理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划清政府、企业、资本、事业以及社会之间的界限,使各领域、各部门按各自特有规律各行其道、各司其职,并在国家统一法律制度框架内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实现整个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尽管排中律仅仅是思维中的一种理想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但即使更加如实反映生活的辩证法中因对排中律扬弃而产生的矛盾双方的相对绝对性、相对界限,也能够引导人们尽可能区分现实生活中的各个特殊领域、特殊事物,划分相对的界限,进而按各个领域的特殊规律促进发展。只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整个社会健康发展,才会为排中律在中国现代文化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物质支撑。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66.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80.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4.  [4]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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